海南婚前買的房子婚後算共同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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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婚前買的房子婚後算共同財產嗎

1、婚前貸款買房

如果夫妻一方在結婚前購買房產,個人支付了首付款並且承擔了在銀行的所有貸款,另一方對此房屋買賣沒有任何經濟上的貢獻。這種情況下,在婚後的不動產登記中,登記人為首付款支付方。如果後期離婚,該不動產就會被認定為買房人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部分貸款為買房人的個人債務

2、婚前貸款婚後共同還貸

如果夫妻一方在結婚前購買房產,個人支付了首付並在銀行貸款,但是婚後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這種情況下,在婚後的不動產登記中,登記人為首付款支付方,但是離婚時該不動產可以由雙方協議處理。協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但是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需要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3、婚前買房婚後辦證

如果夫妻一方在結婚前買房,但是房產證卻是結婚之後才辦理下來,這樣的房子是不屬夫妻共同財產的。

第一、該房屋不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獲得的財產。配偶婚前已出資購買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產權的實質要件。

第二、要將配偶的婚前房產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必須有雙方的書面約定,如果沒有書面約定或約定不明確,則該套房產不因結婚以及你的居住時間的長短而改變。

4、婚後父母出資買房

如果在結婚之後,一方父母為了不讓子女有較大的生活壓力,給子女購買房屋,並且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認定為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如果是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產權登記在任意一方子女名下的,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綜上所述,婚前個人買的房子通常是個人財產,結婚後也是,不會改變房產歸屬。如父母給一方全資買房登記在個人名下,算是贈與也是個人財產。當然,如果婚前買房父母沒有明示贈與,而是產權登記夫妻名下,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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