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生育保险 - 产检项目 来源:法律科普站 5.37K 陪老婆产检,咨询2017深圳生育保险产检项目 第一次检查:(13周之前)建立《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 第二次检查:(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第三次检查:(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第四次检查:(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五次检查:(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六次检查:(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第七次检查:(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检查:(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九次检查:(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十次检查:(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十一次检查:(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 第十二次检查:(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劳动保障 劳动纠纷 生育 产检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