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及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病例什么时候能拿出来 来源:法律科普站 1.03W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美容及医疗纠纷 病例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