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和开庭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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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和开庭的区别是什么?

一、合议庭和开庭的区别是什么

合议庭和开庭的区别主要在于形式上。

1、开庭审理主要指人民法院于确定的日期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开庭审理是普通程序中最基本和最主要的阶段,是当事人行使诉权进行诉讼活动和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进行审判活动最集中、最生动的体现,对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民事案件具有重要的意义。

2、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其成员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临时组成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则自己担任审判长。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如果意见分歧,应当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记入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

二、从起诉到开庭需要多长时间

开庭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普通的,事实清楚的案件,一般情况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如果是当事人人数众多,证据复杂的案件有可能要半天甚至一天的时间,特殊情况的刑事案件审判过程还有几天的。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三、开庭结束后多久出结果

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但是人民法院需要严格遵循审理期限的规定。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合议庭和开庭的区别是法律概念不同,法院接到起诉状后,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选择开庭的时间,并没有统一的要求。对公诉案件来说,法院受理之后会在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对民事案件来说,从立案到审结需要三个月的时间,甚至是六个月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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