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税收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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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募基金税收

私募基金税收怎么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规定,证券、基金公司被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列为2013年指令性检查项目。这是继银行、保险公司后,另外两类金融机构进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的检查视野。本文主要关注基金公司涉税政策梳理及稽查风险分析。

基金管理公司是基金产品的募集者和基金的管理者,其最主要职责就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因此,基金管理公司在基金运作中具有核心作用,基金产品的设计、销售、管理等重要职能多半都要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选定的其他机构承担。

公司法》第八十四条 募集设立的发起人认购股份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五条 募集股份的公告和认股书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二、契约型基金纳税主体

对于契约型基金这个纳税主体而言,相关的涉税政策还是比较明确的。我国公募基金公司发行的契约型基金分为两类: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和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其涉及的相关税收政策如下:

1、增值税政策

对于契约型基金而言,最关键的政策就在于基金买卖金融商品是否涉及增值税问题。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对于契约型基金买卖金融商品赚取所得涉及的企业所得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印花税

对于契约型基金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应照常征收印花税。

但是,对于契约型基金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企业投资者)适用的税收政策上,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还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异。

对于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而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

对于封闭式基金的投资者而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

三、私募基金税务注意事项

1、首要的问题在于基金公司向各种代销基金渠道支付的手续费收入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问题。基金公司在基金的发行和后期运作中都需要向代销机构支付代销手续费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一般企业的佣金手续费支出不得超过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且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在合法经营资质的认定上,实际执行中基本无问题。基金的代销渠道都需要通过银监会、证监会相关部门批准的。

2、尾随佣金的扣除问题。基金公司除了在基金交易时支付代销手续费收入外,还会按照管理费收入的一定比例向销售机构支付尾随佣金(客户维护费),或者以报销费用、组织旅游等各种方式变相支付奖励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在性质的界定上,尾随佣金及其他形式的后续支出是否可视为基金管理公司维持、竞争销售网络的营销费用,或认定为业务招待费支出,实务中存在很大争议。同时,在基金公司通过比较隐蔽的代为报销费用、组织旅游等各种方式变相支付奖励时。

3、基金产品营运费用的扣除问题。部分基金产品设计时,设置了销售与服务费项目,也称持续营销和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该笔费用从基金资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但目前基金产品本身而并非法律主体,基金产品对外的行销、促销的活动需要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并由管理人具体施行。

此类费用归集核算是否准确关系到费用是由基金资产承担还是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由于基金产品本身不是纳税主体,基金产品的核算也未纳入日常税收监管的范围,不能排除这部分本应由基金资产承担的费用在计算基金管理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被扣除的可能性。

4、基金公司自身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问题。基金公司按照证监会规定提取的风险准备金在企业所得税前是不允许扣除的。但是,当基金管理公司违法违规、操作错误等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的损失时,基金公司应动用风险准备金给予补偿,风险准备金不足以赔偿上述损失的,基金公司应使用其他自有财产进行赔偿。例如,在风险准备金制度没有建立之前,货币基金曾因银行定期存款提前支取产生过巨大损失,有三家基金公司从自有资金中拿出了3亿多元用于弥补货币基金的损失。

一般情况下,基金公司发行的基金作为独立纳税实体,其相关的盈利和亏损都应该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基金公司是不承担责任的。但是,对于资金公司自身违法违规、操作错误等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的损失,基金公司应进行补偿。

5、基金公司在基金营销中会给予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已经的积分奖励,积分可以兑现。但是,如果基金公司给予持有积分的基金投资者额外抽奖机会时,则基金公司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6、其他相关费用的扣除,例如罚款、捐赠、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与工资相关的三项经费、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常规项目,应对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审核基金公司在企业所得税扣除时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超标扣除等问题,这里就不再一一详述了。

7、基金公司人员个人所得税的检查应该是关注重点。近年来,基金管理公司业绩突飞猛进,公司雇员的薪酬水平也大幅提高。除了正常的工资奖金的增长外,公司还通过报销费用的形式给员工发放福利补助,而报销的票据更是五花八门,甚至包括许多日常生活用品。因此,税务机关在基金公司税务检查中,应重点关注基金公司向员工,特别是基金经理发放的各种收入是否依法代扣代缴了企业所得税。是否存在用会议费发票、办公用品发票、住宿费发票等各种形式进行报销,从而偷逃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私募基金税收怎么计算呢?综上所述,我国私募基金税收的计算是以私募基金的形式为基础的,不同形式的私募基金所要缴纳的税费是不同的,税率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公司型私募基金的税率是最小的,但是管理费用也相对较高。因此,小编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基金律师为您选择最适合的纳税方案,节约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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