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婚姻法第四条驳回 来源:法律科普站 1.79W 新婚姻法第四条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婚姻家庭法规 第四条 婚姻家庭 驳回 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