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嘱赠与买卖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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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嘱赠与买卖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房屋遗嘱赠与买卖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公证要求不同:

房屋买卖可不经公证直接过户,赠与和继承过户则必须经过公证程序,另外交纳公证费。

房屋产权人的夫妻双方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和受赠方 带身份证、户口簿及受赠人与赠与人的关系证明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产权赠与过户。

二)税费计算不同:

1、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未过5年:估价×5.6%。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未过5年估价×1%。

2、遗赠(非直系亲属),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过5年估价×5.6%;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过5年估价×1%。

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营业税、个税的调档:是指“上手房产证的登记时间或契税完税证的填发时间满5年”。

3、房屋买卖过户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税 印花税)}×20%;

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

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

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出售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个税按房价的1%征收。

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三)产权登记不一样:

房屋产权继承的条件必须是房屋产权人已经去世,有遗嘱的按遗嘱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赠与和买卖则可以随时办理。

遗嘱、书面赠与合同或者买卖这都是最常见的获得房子产权的方式。当然,遗嘱或赠与这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因为这两种方法都是建立在别人愿意把自己的房产留给自己,是我们强求不得的,而买卖则不同,只要经济条件允许自己就能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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