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证在什么地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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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证在什么地方办理?
律师解析: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要到交通管理局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提出申请;
2、填写申请书,提交申请材料清单和材料;
3、材料核准后行政机关发送受理通知书;
4、等待审批;
5、审批通过,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
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和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际、市际、县际(除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外)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在直辖市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从事省际和市际客运经营的申请,收到申请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本条
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相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程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商决定。对从事设区的市内毗邻县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报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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