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國税行政處罰內容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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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國家或者是世界上的任何一個國家對於工作所得的收益都是需要上繳一定的税收的,所以一些,我國關於人們税收方面的規定應該屬於比較高的,對於那些高收入人羣來説,需要交納的税比較高,所以就有很多逃税的行為。關於誰這一方面的內容,一般都是行政機關進行管轄。那麼廣西國税行政處罰內容如何?

廣西國税行政處罰內容如何?

一、違法類型違法行為處罰依據違法程度違法情節 處罰基準

(一)違反税務登記管理類1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税務登記、變更或者註銷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以下簡稱“《徵收管理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税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較輕逾期30日以下且自行改正的不予處罰

一般逾期30日以上180天以下且自行改正,或者在税務機關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的扣除30日後處每日10元罰款,最高罰款2000元

嚴重在税務機關責令改正期限內拒不改正,或者逾期180天以上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2納税人不辦理税務登記 《徵收管理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税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較輕逾期30日以下且自行改正的不予處罰

一般逾期30日以上180天以下且自行改正,或者在税務機關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的扣除30日後處每日10元罰款,最高罰款2000元

嚴重在税務機關責令改正期限內拒不改正,或者逾期180天以上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3納税人未按照規定使用税務登記證件,或者轉借、塗改、損毀、買賣、偽造税務登記證件 《徵收管理法》第六十條第三款 較輕未造成税款損失,或者因此獲益5000元以下的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一般造成税款損失金額5萬元以下,或者因此獲益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 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嚴重造成税款損失金額5萬元以上,或者因此獲益10000元以上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4納税人未按照規定辦理税務登記證件驗證或者換證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徵管法實施細則》“)第九十條較輕逾期30日以下且自行改正的不予處罰

一般逾期30日以上180天以下且自行改正,或者在税務機關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的扣除30日後處每日10元罰款,最高罰款2000元

嚴重在税務機關責令改正期限內拒不改正,或者逾期180天以上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5納税人通過提供虛假的證明資料等手段,騙取税務登記證 《税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較輕沒有利用騙取的税務登記證從事違法行為的對個人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般利用騙取的税務登記證從事違法行為但未造成税款損失的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嚴重利用騙取的税務登記證從事違法行為造成税款損失的 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6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辦理扣繳税款登記 《税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較輕逾期30日以下且自行改正的不予處罰

一般逾期30日以上180天以下且自行改正,或者在税務機關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的扣除30日後處每日10元罰款,最高罰款1000元

嚴重在税務機關責令改正期限內拒不改正,或者逾期180天以上的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7未按照規定將其全部銀行賬號向税務機關報告 《徵收管理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四)項 較輕未造成税款損失,且自行改正的不予處罰

一般未造成税款損失,且在税務機關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的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造成税款損失,或者在税務機關責令改正期限內拒不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8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未依照税收徵管法的規定在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税人的賬户中登錄税務登記證件號碼,或者未按規定在税務登記證件中登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税人的賬户賬號《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二條較輕未造成税款損失,且自行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般未造成税款損失,且在税務機關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造成税款損失,或者在税務機關責令改正期限內拒不改正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違反賬簿憑證管理類1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徵收管理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二)項 較輕自行改正,或者在税務機關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的不予處罰

一般在税務機關責令改正期限屆滿30日內改正的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在税務機關責令改正期限屆滿超過30日仍未改正的 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2未按照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報送税務機關備查《徵收管理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三)項 較輕自行改正,或者在税務機關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的 不予處罰

一般在税務機關責令改正期限屆滿30日內改正的 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在税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限屆滿超過30日仍未改正的 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3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税控裝置,或者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税控裝置《徵收管理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五)項 較輕未造成税款損失,且自行改正或者在税務機關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的 不予處罰

一般未造成税款損失,且在税務機關責令改正期限屆滿30日內改正的 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造成税款損失,或者在税務機關責令改正期限屆滿30日內仍未改正,或者損毀、擅自改動税控裝置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4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賬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記賬憑證及有關資料《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條較輕自行改正,或者在税務機關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的 不予處罰

一般在税務機關責令改正期限屆滿30日內改正的 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在税務機關責令改正期限屆滿超過30日仍未改正的 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5非法印製、轉借、倒賣、變造或者偽造完税憑證《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一條較輕未造成税款損失,自行改正,且非法印製、轉借、倒賣、變造或者偽造完税憑證在5份以下的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般未造成税款損失,在税務機關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或者雖改正但非法印製、轉借、倒賣、變造或者偽造完税憑證在5份以上25份以下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未構成犯罪,但是造成税款損失;或者在税務機關責令改正期限內拒不改正;或者非法印製、轉借、倒賣、變造或者偽造完税憑證在25份以上;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納税申報管理類1納税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税申報和報送納税資料,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税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較輕在税務機關發現其違法行為前自行改正的不予處罰

一般在税務機關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或者在同一納税年度內兩次以上六次以下違反《税收徵管法》第六十二條的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在税務機關責令改正期限內拒不改正,或者在同一納税年度內六次以上違反《税收徵管法》第六十二條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2納税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税依據(其結果未造成實際不繳或少繳税款的)《徵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較輕自行改正的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般在税務機關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的 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在税務機關責令改正期限內拒不改正的 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3納税人不進行納税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徵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較輕納税人在税務機關發現其違法行為後作出税務處理前主動補繳税款、滯納金的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0.5倍罰款

一般納税人在税務機關發現其違法行為後作出税務處理前未主動補繳税款、滯納金的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0.5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嚴重納税人阻礙税務機關正常納税檢查的,或者五年內被税務機關發現實施兩次以上同類違法行為,或者違法行為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3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四)違反税款徵收管理類1納税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 較輕未構成犯罪,納税人在税務機關發現其違法行為後作出税務處理前主動補繳税款、滯納金的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0.5倍罰款

一般未構成犯罪,納税人在税務機關發現其違法行為後作出税務處理前未主動補繳税款、滯納金的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0.5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嚴重未構成犯罪,納税人阻礙税務機關正常納税檢查的,或者五年內被税務機關發現實施兩次以上同類違法行為,或者違法行為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3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2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 較輕未構成犯罪,扣繳義務人在税務機關發現其違法行為後作出税務處理前主動補繳税款、滯納金的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0.5倍罰款

一般未構成犯罪,扣繳義務人在税務機關發現其違法行為後作出税務處理前未主動補繳税款、滯納金的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0.5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嚴重未構成犯罪,扣繳義務人阻礙税務機關正常納税檢查的,或者五年內被税務機關發現實施兩次以上同類違法行為,或者違法行為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3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3納税人欠繳應納税款,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税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税款《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條 較輕妨礙追繳欠税金額1萬元以下的 處欠繳税款0.5倍罰款

一般未構成犯罪,妨礙追繳欠税金額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 處欠繳税款0.5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嚴重未構成犯罪,妨礙追繳欠税金額10萬元以上的處欠繳税款3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4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徵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條 較輕未構成犯罪,且在税務機關發現其違法行為前自行改正的處騙取税款1倍以上2倍以下罰款

一般未構成犯罪,屬於首次違反且能積極配合檢查主動繳納騙取税款並願意接受税務行政處罰的處騙取税款2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嚴重未構成犯罪,但屬5年內再次違反,或者逃避、拒絕税務檢查的處騙取税款3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5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税款的,是抗税《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七條 較輕未構成犯罪,且未造成税務人員及税務機關人身或財產傷害的 處拒繳税款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

一般未構成犯罪,但造成税務人員及税務機關人身或財產輕微傷害的處拒繳税款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嚴重未構成犯罪,但造成税務人員及税務機關人身或財產較輕傷害的,或有嚴重惡劣社會影響的 處拒繳税款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6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在規定期限內不繳或者少繳應納或者應解繳的税款,經税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徵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條 較輕主動配合税務機關採取措施追繳欠税或在責令限期繳納期限屆滿30日內繳納的可處欠繳税款0.5倍罰款

一般責令限期繳納期限屆滿30日內仍不繳納的處欠繳税款0.5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嚴重有阻礙税務機關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嚴重情節的處欠繳税款3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7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税款(納税人拒絕代扣、代收税款,扣繳義務人已向税務機關報告的除外)《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 較輕在税務機關發現其違法行為後作出税務處理前主動補繳税款、滯納金的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0.5倍以上1倍以下罰款

一般在税務機關發現其違法行為後作出税務處理前未主動補繳税款、滯納金的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1倍以上2倍以下罰款

嚴重阻礙税務機關正常納税檢查的,或者五年內被税務機關發現實施兩次以上同類違法行為,或者違法行為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2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8為納税人、扣繳義務人非法提供銀行賬户、發票、證明或者其他方便,導致未繳、少繳税款或者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三條較輕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税款或者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在1萬元以下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的税款税款0.5倍以下罰款

一般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税款或者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在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的税款0.5倍以上0.7倍以下罰款

嚴重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税款或者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在5萬元以上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的税款0.7倍以上1倍以下罰款

9納税人拒絕代扣、代收税款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向税務機關報告,由税務機關直接向納税人追繳税款、滯納金;納税人拒不繳納的《徵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條 、《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四條較輕主動配合税務機關採取措施追繳欠税或者在責令限期繳納期限屆滿30日內繳納的可處欠繳税款0.5倍罰款

一般責令限期繳納期限屆滿30日內仍不繳納的處欠繳税款0.5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嚴重有阻礙税務機關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處欠繳税款3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五)違反税務檢查類1税務機關依照税收徵管法第五十四條第(五)項的規定,到車站、碼頭、機場、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檢查納税人有關情況時,有關單位拒絕《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五條較輕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的 可處2000元以下罰款

一般超出責令改正期限改正,但未造成税款損失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嚴重超出責令改正期限改正造成税款損失,或者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2提供虛假資料,不如實反映情況,或者拒絕提供有關資料《徵收管理法》第七十條 、《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六條第(一)項較輕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的 可處2000元以下罰款

一般超出責令改正期限改正,但未造成税款損失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嚴重超出責令改正期限改正造成税款損失,或者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3拒絕或者阻止税務機關記錄、錄音、錄像、照相和複製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資料《徵收管理法》第七十條 、《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六條第(二)項較輕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的 可處2000元以下罰款

一般超出責令改正期限改正,但未造成税款損失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嚴重超出責令改正期限改正造成税款損失,或者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4在檢查期間,納税人、扣繳義務人轉移、隱匿、銷燬有關資料《徵收管理法》第七十條 、《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六條第(三)項較輕轉移、隱匿有關資料,在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的 可處2000元以下罰款

一般轉移、隱匿有關資料,超出責令改正期限改正,但未在造成税款損失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嚴重銷燬有關資料;或者轉移、隱匿有關資料,超出責令改正期限改正造成税款損失;或者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5有不依法接受税務檢查的其他情形《徵收管理法》第七十條 、《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六條第(四)項較輕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的可處2000元以下罰款

一般超出責令改正期限改正,但未在造成税款損失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嚴重超出責令改正期限改正造成税款損失,或者拒不改正及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6納税人、扣繳義務人的開户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拒絕接受税務機關依法檢查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存款賬户,造成税款損失,納税人、扣繳義務人的開户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拒絕執行税務機關作出的凍結存款或者扣繳税款的決定,或者在接到税務機關的書面通知後幫助納税人、扣繳義務人轉移存款,造成税款損失《徵收管理法》第七十三條 較輕造成税款損失金額50萬以下的對金融機構處以損失税款30%的罰款,計算出的罰款金額不達10萬元的,按10萬元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般造成税款損失金額50萬以上100萬以下的對金融機構處以損失税款30%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千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造成税款損失金額100萬以上的對金融機構處以損失税款30%的罰款,罰款最高限額50萬元;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6000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六)違反發票管理類1應當開具而未開具發票,或者未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開具發票,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較輕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且未開發票金額在500元以下及未開發票數量在3份以下;未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開具發票數量在3份以下;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數量在3份以下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一般責令改正期限不改正;或者雖改正但未開發票金額在500元以上5萬元以下;或者未開發票數量在3份以上10份以下;或者未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開具發票數量在3份以上10份以下;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數量在3份以上10份以下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嚴重未開發票金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未開發票、未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開具發票數量在10份以上;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數量在10份以上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2使用税控裝置開具發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務機關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較輕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未造成危害後果的 可處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一般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但造成危害後果的 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嚴重責令改正期限內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危害後果的 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3使用非税控電子器具開具發票,未將非税控電子器具使用的軟件程序説明資料報主管税務機關備案,或者未按照規定保存、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三)項較輕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未造成危害後果的 可處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一般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但造成危害後果,或者丟失1個月的開具發票數據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嚴重責令改正期限內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危害後果的,或者丟失1個月以上的開具發票數據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4拆本使用發票《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四)項較輕拆本使用發票1本的處5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一般拆本使用發票2本以上3本以下的 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嚴重拆本使用發票3本以上的 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5擴大發票使用範圍《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五)項較輕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 ,且開具發票金額在500元以下及開具發票數量在3份以下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一般責令改正期限內不改正,或者雖改正但開具發票金額在500元以上5萬元以下,或開具發票數量在3份以上10份以下的 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嚴重開具發票金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開具發票數量在10份以上的 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6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六)項較輕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 ,且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金額在500元以下及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數量在3份以下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一般責令改正期限內不改正;或者雖改正,但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金額在500元以上5萬元以下;或者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數量在3份以上10份以下的 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嚴重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金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數量在10份以上的 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7跨規定區域開具發票《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七)項較輕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 ,且開具發票金額在500元以下及開具發票數量在3份以下的可處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一般責令改正期限內不改正;或者雖改正但開具發票金額在500元以上5萬元以下;或者開具發票數量在3份以上10份以下的 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嚴重開具發票金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開具發票數量在10份以上的 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8未按照規定繳銷發票《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八)項較輕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 ,且未繳銷發票數量在25份以下、發票未用於其他違法行為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一般雖在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但未繳銷發票數量在25份以上50份以下的 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嚴重責令改正期限內不改正 ,或者未繳銷發票數量在50份以上的 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9未按照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九)項較輕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後果;或者丟失發票存根聯3份以下的 處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一般責令改正期限內不改正,或者造成較輕危害後果,或者丟失發票存根聯3份以上10份以下的 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嚴重造成嚴重危害後果,或者丟失發票存根聯10份以上的 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發票開具的1年以上數據處於5000元,每增加一年的數據,增加處罰1000元,最高處罰為1萬元;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10跨規定的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髮票,以及攜帶、郵寄或者運輸空白髮票出入境《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較輕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 ,且發票數量在1份的 處5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一般雖在責令改正期限內改正,但發票數量在1份以上10份以下的 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嚴重責令改正期限內不改正 ,或者發票數量在10份以上的 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11丟失發票或者擅自損毀發票《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較輕不可抗力造成的 不予處罰

一般發票數量在50份以下的 25份以下,處5000元以下罰款;25份以上100份以下,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嚴重發票數量在50份以上的 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12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或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或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較輕未構成犯罪,且虛開的金額在5000元以下的 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一般未構成犯罪,且虛開的金額在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 虛開金額為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處2萬元罰款;虛開金額為6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的,處3萬元罰款;虛開金額為7000以上8000元以下的,處4萬元罰款;虛開金額為8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處5萬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嚴重未構成犯罪,且虛開的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 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13非法代開發票《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較輕未構成犯罪,且代開的金額在5000元以下的 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一般未構成犯罪,且代開的金額在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 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嚴重未構成犯罪,且代開的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 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14私自印製、偽造、變造發票,非法制造發票防偽專用品,偽造發票監製章 《徵收管理法》七十一條、《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 較輕未構成犯罪,發票金額(票面金額或開票限額)在1萬元以下且發票數量在3份以下的 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印製發票的企業,可以並處吊銷發票準印證

一般未構成犯罪,發票金額(票面金額或開票限額)在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或者發票數量在3份以上10份以下,或者非法制造的發票防偽專用品、偽造的發票監製章已用於非法印製發票的 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印製發票的企業,可以並處吊銷發票準印證

嚴重未構成犯罪,發票金額(票面金額或開票限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發票數量在10份以上,或者非法制造的發票防偽專用品、偽造的發票監製章已用於非法印製發票的 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印製發票的企業,可以並處吊銷發票準印證

15轉借、轉讓、介紹他人轉讓發票、發票監製章和發票防偽專用品《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較輕發票金額在1000元以下且發票數量在3份以下的 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一般發票金額在1000元以上 1萬元以下,或者發票數量在3份以上10份以下,或者轉借、轉讓、介紹他人轉讓發票監製章和發票防偽專用品未造成危害後果的 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嚴重發票金額在1萬元以上 ,或者發票數量在10份以上,或者轉借、轉讓、介紹他人轉讓發票監製章和發票防偽專用品造成危害後果的 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16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私自印製、偽造、變造、非法取得或者廢止的發票而受讓、開具、存放、攜帶、郵寄、運輸《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較輕發票金額在1000元以下且發票數量在3份以下的 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一般發票金額在1000元以上 1萬元以下,或者發票數量在3份以上10份以下的 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嚴重發票金額在1萬元以上 ,或者發票數量在10份以上的 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17違反發票管理法規,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税款《發票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較輕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税款在5000元以下的 可以處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税款0.5倍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一般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税款在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 處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税款0.5倍以上1倍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嚴重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税款在2萬元以上的 處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税款1倍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七)違反納税擔保類1納税人、納税擔保人採取欺騙、隱瞞等手段提供擔保《納税擔保試行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較輕在税務機關發現前自行改正的 處於500元以下罰款

一般不屬於經營行為且未在税務機關發現前自行改正,或者屬於經營行為但在税務機關發現前已自行改正的 不屬於經營行為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屬於經營行為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屬於經營行為且未在税務機關發現前自行改正的 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2非法為納税人、納税擔保人實施虛假納税擔保提供方便《納税擔保試行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較輕在税務機關發現前主動向税務機關報告違法事實,且涉及虛假納税擔保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處於200元以下罰款

一般涉及虛假納税擔保金額在5萬元以下的 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涉及虛假納税擔保金額在5萬元以上(不含本數)的 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3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等手段提供擔保,造成應繳税款損失《徵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條、《納税擔保試行辦法》第三十二條較輕造成未繳、少繳税款在100萬元以下的 處未繳、少繳税款0.5倍罰款

一般造成未繳、少繳税款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 處未繳、少繳税款0.5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嚴重造成未繳、少繳税款500萬元以上的 處未繳、少繳税款3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備註:1、《廣西國税系統税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中違法情節所稱“以下”不含本數,“以上”含本數;處罰基準所稱“以上”、“以下”均含本數。

2、《裁量基準》中發票違法行為既可按涉案發票份數也可按涉案金額處罰的,按照處罰孰重的原則適用相應的處罰基準。

一、不予行政拘留情況

根據《治安處罰法》第二十一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

(二)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週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週歲嬰兒的。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不可以不執行,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

因此法律對它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序均有嚴格的規定。行政拘留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二、行政處罰簡易處罰程序具備條件

行政處罰的簡易程序又稱為當場處罰程序,指行政處罰主體對於事實清楚、情節簡單、後果輕微的行政違法行為,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程序。

簡易程序是指根據《行政處罰法》或《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由法定的行政機關對符合法定條件的處罰事項當場進行處罰所應遵循的程序。

(一)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的行政處罰案件,必須符合三個條件:

1、違法事實確鑿;

2、對該違法行為處以行政處罰有明確、具體的法定依據;

3、處罰較為輕微,即對個人處以50元以下的罰款或者警告,對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或者警告。

簡易程序相對於一般程序而言簡便快捷,有利於及時處理行政違法案件,提高行政效率,但由於其程序簡單,缺乏制約,如果適用不當,容易造成對相對人的侵害,因此,我國行政處罰法對簡易程序的適用條件作出了嚴格的規定。

(二)行政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嚴格遵循以下程序;

1、出示執法證件,表明執法人員身份;

2、告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和根據;

3、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

4、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5、將行政處罰決定書當場交付當事人。

行政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必須報其所屬行政機關備案。當事人對以簡易程序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

三、行政處罰委託

行政處罰委託是指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在其法定權限內委託其他組織實施行政處罰。

受委託組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務的事業組織;

2、具有熟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業務的工作人員;

3、對違法行為需要進行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鑑定的,應當有條件組織進行相應的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鑑定。

初上述組織以外,行政機關不得委託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

委託行政機關對受委託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應當負責監督,並對該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受委託組織在委託範圍內,以委託行政機關名義實施行政處罰;不得再委託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

具體規定可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

四、行政處罰權的委託問題有哪些

行政處罰權涉及公民法人的人身財產權,應由法律規定的有權行政機關行使。但是,由於個別部門執法任務重、條件跟不上,遂將自己的處罰權委託給下級機關和所屬機構同級其他機關,非行政機關、個人去行使。隨着委託處罰權現象日益增多,交通、市容、物價、城建、計劃生育、公安等部門執法中也暴露出許多問題。

第一,誰有權委託?並不是任何行政機關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將自己的處罰權委託出去。委託機關必須是依法享有處罰權的機關。本身沒有處罰權或其處罰權來自其他機關委託的組枳不得委託。例如,接受公安機關委託的鄉(鎮)政府不得再將其處罰權委託他人行使。

第二,委託必須符合什麼條件?委託必須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同時也必須符合其他定法條件。

第三,委託應履行哪些手續?有些行政機關向個人組織委託處罰權時不辦理任何手續,致使委託隨意性增加,委託後責任不明確。為此,應通過立法明確委託處罰權的必經程序,如簽定委託書、劃分雙方責任,約定委託權限、範圍及期限。

第四,委託處罰的責任歸屬如何?目前委託處罰的責任並不明確,具體做法也不一樣。例如委託權限內的處罰行為由誰負責?委託權限以外責任由誰承擔?有同志認為,無論處罰是否超出委託權限,都應由委託機關負責。

第五,行政機關的派出機構是否無須委託行使行政機關的權力?有同志認為,目前大城市的街道辦事處、派出所等擔負大量行政職責,相當於一級行政機關,但又沒有明確的執法主體地位,引起訴訟被告資格的混亂。為此,應當明確其獨立執法的地位,不必履行一般委託手續。

行政處罰的委託有哪些,一般有些行政機關要處理很多的事物,所以會將自己對時間的處罰權委託給下一級的行政機關。但是這些機關一定要具備一定的條件,就比如這些機關必須具備法律法規等依據,還要符合其他的法定依據。

廣西國税行政處罰的內容,小編已經詳細的給大家整理出來了,關於國税,這個是必須繳納的,對於我們平凡的人來説,一個月就幾千塊錢,所以所交的税就可以忽略不計,但是對於一些高收入的人們來説,税的需繳數額是非常的巨大的,所以都存在逃税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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