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險不含誤工費是否存在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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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外險不含誤工費是否存在合理性
是不合理的,意外保險的賠償項目不僅包含了誤工費,還包括了交通費、近親屬探望交通費、食宿費、行程延遲需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費用以及隨行未成年人或長者的送返費用。
(一)保險金的給付
保險事故發生時,死亡保險金按約定保險金額給付,殘疾保險多按保險金額的一定百分比給付。
(二)保費計算基礎
意外傷害保險的純保險費是根據保險金額損失率計算的,這種方法認為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的概率取決於其職業、工種或從事的活動,在其他條件都相同時,被保險人的職業、工種、所從事活動的危險程度越高,應交的保險費就越多。
(三)保險期限
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期較短,一般都不超過一年,最多三年或五年。
(四)責任準備金
年末末到期責任準備金按當年保險費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如40%、50%)計算,與財產保險相同。
不可保意外傷害,也可理解為意外傷害保險的除外責任,即從保險原理上講,保險人不應該承保的意外傷害,如果承保,則違反法律的規定或違反社會公共利益。
不可保意外傷害一般包括:
1. 被保險人在犯罪活動中所受的意外傷害。
2. 被保險人在尋釁毆鬥中所受的意外傷害。
3. 被保險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如等麻醉劑、興奮劑、致幻劑)後發生的意外傷害。
4. 由於被保險人的自殺行為造成的傷害。
對於不可保意外傷害,在意外傷害保險條款中應明確列為除外責任。
誤工費問題的處理需要自己學會充分的瞭解具體的規定,否則事情的處置存在不少的問題,因為這類規定會有不少的難度,但是需要自己做好一定的比例認定,因為一旦自己的方法錯誤自己的權益保障就會失去,所以自己需要有效的利用法律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