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紀委執紀審查醫療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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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糾紛的時候,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就需要依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處理。醫療糾紛是日常生活中經常發生的一類糾紛,很多醫療糾紛都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的。而規範醫療行業和減少醫療事故的發生,國家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特別是醫療糾紛法規是其中一個重要的方面,瞭解了相關法律規定才能妥善解決好醫療事故糾紛,防止在發生後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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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賠償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醫療機構)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患方)
甲乙雙方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之規定,經協商,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患者基本情況:
姓名:年齡:性別:籍貫:住址:身份證號:住院號:
疾病診斷:
治療結果:
(二)方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
(三)醫療事故原因
(四)賠償數額
1、醫療費:元;
2、誤工費:元;
3、住院伙食補助費:元;
4、陪護費:元;
5、殘疾生活補助費:元;
6、殘疾用具費:元;
7、喪葬費:元;
8、被撫養人生活費:元;
9、交通費:元;
10、住宿費:元;
11、精神損害撫慰金:元;
12、患者死亡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
住宿費:元(不超過2人)
合計:元
(五)償款給付時間:
(六)違約責任
(七)其他
1、出院處理:
2、如為死亡患者,屍體處理
3、其他
(八)上述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見證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