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屬於故意傷害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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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人屬於故意傷害罪嗎?

打人屬於故意傷害罪嗎?

經鑑定構成輕傷的,涉嫌故意傷害罪。明顯不構成輕傷的或者經法醫鑑定不構成輕傷的按照治安案件處罰。

1、在刑偵過程中,公安幹警和犯罪分子搏鬥屬於正常執法,不屬於違法行為,更不屬於犯罪行為。

2、現在説我們普通百姓,在自己被犯罪分子攻擊的時候,比如:被搶劫、被強姦、被故意傷害。

這時候法律賦予我們了正當防衞的權利!

我們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對犯罪分子正在實施的侵權行為進行阻止、防護的攻擊行為是合法,不屬於犯罪行為。

我們再説非法的,所謂非法的就是不合法,但是也不犯法的情況:

1、子不教,父之過。

家庭內部父母教育孩子,善意的打罵行為,雖然法律不支持(法律沒有賦予父母打孩子的權利)。

但是父母因為孩子犯了錯誤,為了使其改正錯誤,打罵教育法律並不認為其實犯法,不會因為這個情況就把孩子的父母拘留、罰款、甚至判刑。這也是人之常情

2、同學、朋友之間的打鬧行為。我們小學的時候下課經常打鬧,這是一種嬉戲的行為,相互之間不但沒有惡意,而且還是一種友誼的表現。

刑事違法性是指觸犯刑律,即某一個人的行為符合刑法分則所規定的犯罪構成要件。

刑事違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徵,是對犯罪行為的否定的法律評價。

在罪刑法定原則下,沒有刑事違法性,也就沒有犯罪。

因此,刑事違法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徵。

刑事違法性之違法具有不同於其他違法行為的特殊性。

在法理上,違法行為可以分為民事違法行為、行政違法行為和刑事違法行為,此外還有訴訟違法行為。

違法行為的共同特徵違反法律規定,因此,法律規定是違法行為產生的法律原因。

而法律規定是各種各樣的刑法行為其他部門法的制裁力量,其規範主要由假定與處理兩部分構成。

例如,“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這一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的”是罪狀;“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是法定刑。

罪狀就是刑法規範的假定部分,法定刑是刑法規範的處理部分。

當行為符合刑法所規定的故意殺人這一假定性條件時,就應當處以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這一法定刑。

在刑法理論上,刑法規範的假定部分規定的是犯罪構成要件。

只有當行為人的行為符合這一犯罪構成要件時,其行為才構成犯罪並處以刑罰。

因此,刑事違法性之違法並非是指對刑法規範中的假定性條件的違反,而恰恰是符合。顯然,刑事違法性之違法是指違反行為刑法規範前提的禁止性規定。

由此可見,刑法的禁止性規定是內在於刑法規範的,一個人的行為是否具有刑事違法性,應以其行為是否符合刑法所規定的犯罪構成要件為根據。

故意傷害,主觀是故意,但是這個故意是帶着傷害的故意,如果因為帶着殺人的故意,最後僅僅構成傷害的結果,對於行為人應該定故意殺人罪未遂,如果帶着傷害故意就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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