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申請取保還會判刑嗎?
一、那申請取保還會判刑嗎?
可能性當然會有的。取保候審只是一個臨時性的不予關押,並不意味着就不會判刑了。最終如何處理,由法院審理後作出最終判決。
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並不代表不會判決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會不會坐牢還要司法機關進一步審理後判決才知道。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二、取保候審的依據材料
(一)由嫌疑人、被告人的近親屬、法定代理人作申請人的,提供其與嫌疑人、被告人身份關係的户口簿、結婚證等證明材料。
(二)嫌疑人、被告人患嚴重疾病或受重傷的證明材料,如病歷資料、疾病診斷證明書等。
(三)女嫌疑人、被告人懷孕或正在哺乳其嬰兒的證明材料。
(四)嫌疑人、被告人殘疾證明。
(五)嫌疑人、被告人獲獎證書。
(六)嫌疑人、被告人在校學習的證明材料。
(七)嫌疑人、被告人一貫表現的證明材料。可由其所在單位、學校、居委會、村委會出具。
(八)拘留或逮捕通知書。
三、取保候審的程序是怎樣的?
偵查階段:普通案件偵查是由公安機關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偵查由檢察院辦理。一般來説,在偵查階段辦理取保候審是效率最高的。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之後,逮捕之前,如果有可能,犯罪嫌疑人自己或者其家屬可以向辦案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即願意交納保證金或提供保證人,保證隨傳隨到,如違反法律規定,願承擔法律責任。逮捕之後,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屬委託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審查起訴階段:也就是檢察院審查起訴的階段。檢察院階段也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但一般會比較難。檢察院對於證據充分的案件,會很快移送法院。證據不充分的案件,可以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除非一些個別的比較特殊的案件,可以在檢察院審查起訴時取保候審。在檢察院主持下達成和解的傷害案件,也可能在這個階段辦理取保候審。
審判階段:也就是法院審判的階段。法院判決之前都是可以取保候審的。證據不足的,超期羈押的,都有可能會在這個階段辦理取保候審。
綜上所述,取保候審和是否判刑之間並沒有聯繫,犯罪嫌疑人只要滿足了取保候審的條件都可以進行申請,但是否判刑要看檢察院如何審理這個案件,且取保候審時間一般都不會超過十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