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盜竊罪入刑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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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盜竊罪入刑標準是多少?

一、湖南盜竊罪入刑標準是多少?

盜竊罪的立案標準:

1、盜竊財物價值1000元以上的;

2、構成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

構成盜竊罪,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我國公安機關對於涉嫌盜竊罪的案件,進行刑事立案所適用的具體標準如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出台的司法解釋規定,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盜竊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侵犯的對象,是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一般是指動產而言,但不動產上之附着物,可與不動產分離的,例如,田地上的農作物,山上的樹木、建築物上之門窗等,也可以成為本罪的對象。

另外,能源如電力、煤氣也可成為本罪的對象。盜竊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能。這裏的所有權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權,但有時也有例外情況。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祕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祕密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所謂祕密竊取,是指行為人採取自認為不為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經手者發覺的方法,暗中將財物取走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16週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能構成。對主體的修改是對本罪修改的重要內容。依原刑法,已滿l4歲不滿16歲的少年犯慣竊罪、重大盜竊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本法取消了此規定。

(四)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盜竊罪需要按照實際的情況還有數額的大小進行相應的處罰,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犯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祕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祕密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主體是一般主體,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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