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退休的有誤工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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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退休的有誤工費嗎?

很多交通事故受害人都是老人,屬於退休人員,其家屬可以向肇事方主張民事賠償,包括醫療費、護理費及精神損失費等。在人身損害賠償中,有誤工費這個項目。受害人有固定工作的,應該得到誤工期間的經濟賠償。那麼,交通事故退休的有誤工費嗎?下面我們通過本文一起了解下。

一、交通事故退休的有誤工費嗎?

被害人沒有誤工或者沒有因誤工而減少實際收入的,不可以主張誤工費。因此,退休人員遭受人身損害的,一般不可以主張誤工費,但是退休人員如果在遭受人身損害時存在兼職工作並有實際收入,遭受人身損害雖然並未影響其領取退休金,但實際已影響了其兼職收入的,也可以主張誤工費。

受害人是另謀職業的離退休人員,其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區別以下情況處理:法律、政策明確認可的,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予以賠償;法律、政策未明確認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參照原在崗工資標準予以賠償,但新的收入低於在崗工資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賠償;違反法律、政策規定而減少的收入,不予賠償。

二、誤工費應該怎麼計算?

根據最高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第20條規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根據第17條規定,誤工費是因遭受人身損害而減少的收入,與受害者是否退休無關。根據第20條規定,誤工費應按實際損失的工資總額計算。一般而言,沒有從事其它有收入的職業的,實際損失沒有減少,不能主張誤工費;從事了其它有收入職業的,可以主張誤工費。

三、誤工的日期怎麼確定?

誤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數和出院後治療醫院出具證明的休養天數兩部分組成,從醫療事故發生的當日開始計算,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均不扣減。治療終結後無正當理由拒不出院或無相關證明擅自休養的,不予計算誤工費。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殘疾的,自專家鑑定組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後不再計算誤工費,即殘疾者定殘之後不再賠償誤工費。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的,受害人家屬可以和肇事方協商賠償事項。一般來説,退休人員沒有收入,也沒有工作,是沒有誤工費賠償的。但是也有特殊情況,比如退休人員被返聘,或者從事兼職,有一定收入的話,交通事故退休的有誤工費的。具體金額可以根據實際損失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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