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外觀專利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一、外觀外觀專利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外觀設計專利屬於專利的一種,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外觀設計是指工業品的外觀設計,也就是工業品的式樣。申請外觀設計專利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幾種: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個人申請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公司申請提供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設計人名稱(設計人可以是申請人,但設計人必須是自然人);
2、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
3、圖片或者照片,各一式兩份;
4、要求保護色彩的,還應當提交彩色圖片或者照片一式兩份。提交圖片的兩份均為圖片,提交照片的兩份均為照片,不得將圖片和照片混用;
5、照片要的是這個產品的六面視圖,(前視圖、後視圖、俯視圖、仰視圖、左視圖、右視圖)和立體圖;圖片上不能出現陰影或虛線,照片的背景只能有一種顏色,而且照片上除了所要求的外觀設計外,不能有其他任何別的物品;
6、不管提交的是圖片還是照片,各視圖都必須是正視圖。
二、認定外觀專利侵權的因素有哪些
外觀專利侵權認定可參考一下因素:
1、是否屬於外觀專利保護的範圍
外觀專利權在申請時會有一個保護的範圍,外觀專利權人可依據是否屬於外觀專利保護的範圍查看是否侵權。
2、侵權產品和外觀專利產品是否具有關聯
這裏主要注意侵權產品是否用於和外觀專利應用的產品相同或相似,如果是同類或相似產品,那侵權的可能性就比較大。
3、外觀專利設立是否已過保護期
外觀專利侵權認定一定是要求侵犯的是尚在保護期的外觀專利,如果外觀專利已過保護期,那麼是不能認定為外觀專利侵權的。
在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案件中,要判斷被控侵權產品是否侵犯了外觀設計專利權,首先應當確定權利人的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範圍的確定是外觀設計專利侵權判定的基礎。而受我國專利法保護的外觀設計必須以產品為載體,不能脱離產品而存在,我國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包含外觀設計及其所依附的產品兩個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