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司法鑑定標準護理規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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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是針對人員受傷所做的鑑定,是按照法律法規所規定的進行的鑑定,具有一定權威性。當人員發生骨折的情況,也可以對骨折護理現象進行司法鑑定。針對骨折護理的流程要正規。那麼骨折司法鑑定標準護理規定是怎樣的呢?下面我們一起通過本文來了解一下吧。

骨折司法鑑定標準護理規定是怎樣的?

一、骨折司法鑑定標準護理規定

1、顱蓋骨骨折

1)顱蓋骨線狀骨折:誤工30日~60日,營養30日,護理15日。

2)顱蓋骨凹陷骨折、多發粉碎骨。

不需手術整復者:誤工90日,住院期間可根據臨牀治療情況確定考慮營養和護理期。

需手術整復者:誤工120日,營養和護理可根據臨牀治療情況確定。

2、顱底骨折

1)顱底骨折,無腦脊液漏和神經損傷:誤工60日,營養30日,護理15日。

2)顱底骨折,有腦脊液漏,未經手術自愈者:誤工90日,營養30日,護理30日。

3)顱底骨折,有腦脊液漏和神經損傷,需手術者:誤工120日,營養60日,護理30~60日、或視情況評定、但不超過誤工期。

二、護理期司法鑑定標準

(一)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人體損傷後受傷人員誤工期、營養期和護理期評定的原則、方法和內容。

本標準適用於人身傷害、道路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醫療糾紛、保險理賠等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受傷人員的誤工期、營養期和護理期評定。

(二)總則

1、目的

本標準目的是為人身損害受傷人員“誤工期、營養期和護理期”的確定提供評定依據。

2、鑑定原則

人身損害受傷人員誤工期、營養期和護理期的確定應以原發性損傷及後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後的併發症和後遺症等,並結合治療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個案的年齡、體質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定。

3、鑑定人

應當由具有法醫臨牀學鑑定資格的人員擔任。

(三)術語和定義

1、誤工期

誤工期(亦稱休息期、醫療休息期),是指人體損傷後經過診斷、治療達到臨牀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治癒(即臨牀症狀和體徵消失)或體徵固定所需要的時間。

2、營養期

營養期(亦稱營養補償期),是指人體損傷後,需要補充必需的營養物質,以提高治療質量或者加速損傷康復的時間。

3、護理期

護理期(亦稱護理陪護期),是指人體損傷後,在醫療或者功能康復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幫助的時間。

(四)頭部損傷

1、頭皮血腫

1)頭皮下血腫:誤工10日~15日,無需營養,無需護理。

2)帽狀腱膜下血腫或骨膜下血腫,範圍較小,經加壓包紮即可吸收自愈者:誤工15日~30日,營養7日,護理1~7日。

3)帽狀腱膜下血腫或骨膜下血腫,範圍較大,需穿刺抽血和加壓包紮者:誤工25日~60日,營養15日,護理1~15日。

2、頭皮裂傷

1)鈍器創口長度≤6cm、鋭器創口累計長度≤8cm:誤工30日,營養1~7日,護理1~7日。

2)鈍器創口長度>6cm、鋭器創口長度>8cm:誤工45日~60日,營養7~15日,護理1~7日。

3、頭皮撕脱傷

1)撕脱面積≤20cm2:誤工60日~90日,營養10~20日,護理7~10日。

2)撕脱面積>20cm2,不伴有失血性休克徵象:誤工90日~120日,營養20~30日,護理15~20日。

3)撕脱面積>20cm2,伴有失血性休克徵象:誤工90日~120日,營養60日,護理30~90日,根據不同情況,營養和護理期可視情況延長,但不超過誤工期。

4、頭皮缺損

1)頭皮缺損≤10cm2 ,誤工30日~60日,營養10~20日,護理7~15日。

2)頭皮缺損>10cm2,誤工45日~120日,營養20~30日,護理15~20日。

我們可以看出,如果有人員受傷,發生頭部骨折時,需要進行頭部整復者和不需要進行頭部整復者,由於誤工時日不同,營養和護理標準也是不同的。骨折司法鑑定針對誤工期和受傷程度所制定的標準很正規,有完整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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