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與評定的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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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設備的安裝幾乎是在建築工程剛開始動工的時候就要同步進行的,比如説像是排水管道,各分項工程之間的電氣設備的連接等,因此安裝工程其實也是根據不同的安裝項目都有着相應的質量上的要求的。本站小編下面要給大家介紹的內容就是,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與評定的依據是什麼?

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與評定的依據是什麼

一、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與評定的依據是什麼?

現批准《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50300-2013。其中,第5.0.8、6.0.6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GB50300-2001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同時廢止。

1、建築安裝工程檢驗批的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查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質量檢查記錄。

2、建築安裝分項工程的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

(2)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記錄應完整。

3、建築安裝分部工程的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項工程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和設備安裝等分部工程有關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檢驗和抽樣檢測結果應符合有關規定。

(4)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4、建築安裝單位工程的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單位工程(子單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單位工程(子單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關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應完整

(4)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結果應符合相關質量驗收規範的規定

(5)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不合格如何處理?

當建築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照下列規定進行:

1、經過返工重做或更換器具,設備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評定。

2、經過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鑑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進行驗收。

3、經過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鑑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是經過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達到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進行驗收。

4、經過返修或加固處理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雖然改變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夠滿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文件驗收。

5、經過返修或加固處理的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嚴禁驗收。

如果您在生活中所從事的工作就是和建築工程的安裝項目有關的,那其實關於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與評定這是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非常規範的標準,該套書籍在各地方的圖書館都應該是有所銷售的,在365平台當中因為涉及到版權的原因不能夠把書籍當中的內容給大家全部羅列出來,所以想真正仔細瞭解的話最好還是自己購買此書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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