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政訴訟法 級別管轄 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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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級別管轄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重大涉外案件,是指爭議標的額大,或者案情複雜,或者居住在國外的當事人人數眾多的涉外案件。
2、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從本地實際情況出發,根據案情繁簡、訴訟標的金額大小、在當地的影響等情況,對本轄區內一審案件的級別管轄提出意見,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3、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1)知識產權案件(專利、商標、著作權、涉及域名的侵權案件)。
(2)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轄。
(3)認定仲裁協議的效力與撤銷仲裁裁決,由仲裁委員會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