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土地佔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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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法土地佔有條款
物權法(草案)名詞解釋-----佔有
佔有——指佔有人對不動產或者動產的實際控制。佔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權佔有不動產或者動產,如根據租賃合同在租期內佔有對方交付的租賃物。佔有人也可能是無權佔有他人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如借他人的物品,過期不還。佔有人不知道自己是無權佔有的,為善意佔有;明知自己屬於無權佔有的,為惡意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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