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銷他項權證後被房管局收回的流程具體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3W
註銷他項權證後被房管局收回的流程具體是怎樣的
註銷他項權證後被房管局收回的流程具體是怎樣的
1、註銷他項權證後被房管局收回的流程是:貸款全部還清後,購房者需要攜帶銀行開具的貸款結清證明到房管局進行變更登記,同時解除房屋抵押、撤銷他項權利證,銀行具有專門的機構辦理註銷他項權證手續。
2、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第三十四條,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房地產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作他項權利記載後,由抵押人收執。並向抵押權人頒發《房屋他項權證》。
第三十五條,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係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註銷抵押登記。因依法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土地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的,抵押當事人應當自處分行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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