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設備裝修不符合合同約定應該如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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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設備裝修不符合合同約定應該如何辦
房屋設備裝修不符合合同約定應該如何辦
您好,對於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 如果賣房人交付的房屋的設備、裝修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可按照以下辦法處理:
1、購房者可拒絕收房。如果賣房人交付的房屋的設備、裝修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購房者可拒絕接收房屋。
2、購房者可要求賣房人限期更正。如購房者已接收商品房,發現賣房人交付的房屋的設備、裝修不符合合同約定,
購房者可要求出賣人限期更正。因更正造成房屋不能正常使用的,可要求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金可按此期間有關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3、賣房人拒絕更正的,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賣房人拒絕更正或在合理期限內未更正的,
購房者可要求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賠償責任以實際損失為限,
實際損失包括設備、裝修的差價款、改動工程款及不能正常使用房屋期間的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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