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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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管轄權
離婚訴訟管轄權有哪些
民事訴訟》第二十一條規定: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r離婚案件是民事案件,因此離婚訴訟的管轄應當由離婚訴訟中的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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