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定借款合同履行地問題的批覆

來源:法律科普站 9.02K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定借款合同履行地問題的批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定借款合同履行地問題的批覆
事後未達成補充協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的規定,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雙方沒有約定履行地的。 第三條借貸雙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接受貨幣一方為合同履行地,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