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過户税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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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過户税費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房產過户税費計算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購房的按1繳納;90140平方米按房價1.5繳納;140平方米以上按房價3繳納,買方承擔

(2)營業税: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5.5繳納。賣方承擔

(3)土地增值税;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繳納。賣方承擔

(4)所得税: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額計算)賣方承擔

(5)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建築面積6元平方米交納雙方承擔

(6)房屋產權登記費:

80.00元。買方承擔

(7)房屋評估費;按評估額0.5繳納買方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税暫行條例》第三條

契税税率為35. 契税的適用税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税務總局備案。

契税的計税依據: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

(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 前款成交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並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並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徵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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