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串通判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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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串通判定標準
惡意串通判定標準
惡意串通是指在買賣活動中,雙方以損害他人利益為目的,弄虛作假的違法行為。具體表現為:串通掩蓋事實真相,在應價過程中串通一氣,有意壓價,損害委託人的利益。惡意串通的當事人雙方是出於故意,並且惡意串通的合同是為牟取非法利益。惡意串通並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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