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糾紛的案由怎麼寫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2W
買賣合同糾紛的代理詞怎麼寫
代理詞分為三個部分,分別為首部、正文、尾部。1.首部要載明文書名稱、對審理本案的審判長和審判員的稱呼語、簡要説明代理律師出庭代理訴訟的合法性、代理權限範圍、出庭前準備工作概況。
2.正文部分要寫明案件性質和具體案情、被代理人的訴訟地位、訴訟程序、被代理人的授權範圍、被代理人的訴訟請求或對本案爭議標的態度。
3.尾部則須載明法院名稱及日期。需注意的是,代理詞主要內容部分應當這樣去寫:
1、陳述糾紛事實,提出有關證據,反駁對方不實之處;
2、對糾紛的主要情節,形成糾紛的原因以及雙方當事人爭執的焦點進行分析,以分清是非,明確責任,認定性質;
3、提出對糾紛解決的辦法和意見。這部分內容既要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要考慮有利於糾紛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