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商品的認定權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2W
知名商品的認定權是什麼
知名商品的認定權是什麼
法律意義上説,知名商品的認定方式歸根結底就是推定認定和舉證認定。
1、推定認定
推定知名即只要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被他人擅自使用或者近似使用,就推定其具有知名度。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第4條第1款做了相關規定。
反推原則雖然簡單易行,但是卻沒有考慮到有些非知名商品因其名稱悦耳或包裝美觀而遭仿冒的可能性。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在認定知名商品時基本不採用推定方式。
2、舉證認定
舉證證明即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是否知名需要舉證,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案情,綜合考慮多種因素進行判斷。因為知名性看似一個名氣問題,實質上是法益的證明問題。“法益乃法律間接保護之個人利益。”這種間接保護體現為:它不是一種已經證明的、不言而喻的法定權利,而是必須經證明才能確定其存在與其具體內容,也即在個案中需通過法官的解釋而得以確認,並有司法文書得以宣示。從這意義上講,知名商品的認定是從一種待處理的法益到明確的權利的過程。
《不正當競爭解釋》中明確規定“原告應當對其商品的市場知名度負舉證責任”,且對於知名商品的認定因素作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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