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通則一百一十七條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3W 第一百一十七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徵收、徵用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合同訂立 七條 民法通則 合同事務 一百一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