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 來源:法律科普站 6.78K 民事訴訟法節四十九條是什麼 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是關於當事人在民事訴訟中的權利的論述。 《民事訴訟法》 第四十九條當事人有權委託代理人,提出迴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 當事人可以查閲本案有關材料,並可以複製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查閲、複製本案有關材料的範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 當事人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遵守訴訟秩序,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 第四十九條 民事 訴訟管轄 訴訟法 訴訟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