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手續辦下來要多長時間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3W
離婚手續辦下來要多長時間
離婚手續辦下來要多長時間
法律意見】
簡易程序三個月,普通程序六個月,最長十五個月。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准;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序繼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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