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諮詢下對於未經村民會議是否有效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5W 諮詢下對於未經村民會議是否有效要看具體情況而定。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項,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一)本村享受誤工補貼的人員及補貼標準;(二)從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業的興辦和籌資籌勞方案及建設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經營方案;(五)村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 調解談判 會議 非訴訟類 村民 未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