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違約金和損失能否可以同時主張最新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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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違約金和損失能否可以同時主張最新的規定是什麼
買賣合同違約金和損失能否可以同時主張最新的規定是什麼
買賣合同中違約金和損失二者可以同時主張,但要符合條件才可以。
(一)兩者能同時適用的情況
約定的違約金小於實際經濟損失,守約方可要求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的同時,就不足的部分賠償損失。但二者相加不得超過違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兩者不能同時適用的情況
約定的違約金大於或等於實際經濟損失,守約方不能要求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的同時賠償損失。
此外,按照法律規定,如果約定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守約方可以請求增加違約金數額,但在請求增加違約金後又請求賠償損失的,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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