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父母探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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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轉為監視居住
1、取保候審:①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
③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幼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
④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⑤持有有效出境證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偵查的。
2、監視居住:
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①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②懷孕或者正在不如自己嬰兒的婦女;
③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養人;
④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的;
⑤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特殊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更為適宜的;
⑥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
以上就是取保候審轉為監視居住 的有關內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