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使用年限50年 - 具體規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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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使用年限50年,具體規定有哪些
商品房使用年限50年,具體規定有哪些
商品房使用年限50年,並不是説商品房使用權只有50年;而是説所依附在的土地,它的使用權是50年。土地所有權是國家的,所以土地使用權限到期以後,是可以申請續期的,並不存在商品房的過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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