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創業協議書標準模板
合夥創業協議書標準模板
合夥協議書(PA),主要是規範和約束合夥人關係和行為的法律文件,一份正規的合夥協議不僅能達到統一思想,團結一心的目的,而且還能避免合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糾紛和分歧;標準的合夥協議書應該至少包含以下幾部分:
一、合夥項目簡介
二、合夥職責分工
三、股權利益分配
四、薪資財務約定
五、分歧表決原則
六、入夥退夥機制
七、項目推薦計劃
八、項目保護原則
九、項目終止原則
十、其他補充説明
下面以創夢客創夢客合夥創業協議書為例進行演示,內容請自行修改(正文見下頁)
創夢客創業合夥協議書
甲方:小明(身份證號:5*********)
乙方:小波(身份證號:4**********)
丙方:小順(身份證號:3**********)
丁方:小強(身份證號:3**********)
協議總則:
四方本着平等自願、優勢互補、責任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甲乙丙丁四方(其後簡稱“四方”)就合作創立並運營項目(其後簡稱該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其後簡稱本協議),四方皆需遵照執行:
{子問題開始}一、合夥項目簡介:
1、該項目屬於移動互聯網行業,目標客户是創業者及泛創業者,主要是通過產品滿足用户尋找創業夥伴、學習創業經驗,尋求創業融資需求;
2、該項目創立宗旨是幫助更多創業者更快地實現夢想!
3、發展戰略:創夢客立志成為互聯網領域成就用户夢想的平台;
{子問題開始}二、合夥職責分工:
四方作為該項目前期核心合夥人,為了共同的目標和願望走到一起,即通過自身才能自利利他,幫助更多有夢想的人通過網絡、移動端及線下成就夢想;現將分工明確如下:
{子問題開始}三、股權利益分配:
1、股權轉讓:
原則上每個合夥人的股權不得隨意轉讓第四方;確實需轉讓者,必須書面提交股東會全體股東表決通過方可執行,否則視為無效;
2、股權套現:
四方同意股份套現條件:
A、在公司IPO上市前,股權套現僅限於第四方投資人之到帳現金;
B、本項目獲得投資後,在不影響項目發展及徵得投資人(股東)同意的前提下,需要套現的一方(其後簡稱“套現方”)可書面提交股東會多數表決通過後套現,被出讓的股權僅限於公司股東受讓;
C、套現額=自己所持股份比例×第四方投資到帳金額×(不高於20%);
D、下次套現時間為新投資者跟投之後,計算方式同B點;以保證投資人信心團隊穩定及項目平穩發展;
四、薪資財務約定:
1、在獲得投資前或項目盈利前,四方合作關係屬於持股免薪聯合創業;
2、該項目從創立之初即按照公司模式管理運作,由甲方暫時負責財務管理分類記賬,定期向團隊彙報後四方簽字,以便作為融資的賬目憑證;
3、項目獲得首輪投資後開始擴建團隊,引進財務主管及市場拓展主管等人才,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四方皆遵守公司管理制度;
五、分歧表決原則:
1、崗位工作分歧:
遇到某合夥人崗位工作的分歧,應該採取“專業負責制”原則:即首先應傾聽專業負責合夥人(堅持A)的觀點及解釋,然後全體股東表決,如果全體股東皆不同意A 的解釋;而A堅持按他的方案展開工作,此時如果CEO不投反對票,可讓A的方案執行,但A須對執行後果負責,同時CEO負有連帶責任;
2、實施策略分歧:
針對發展策略的分歧,原則上應先展開用户調研,聽取用户建議;之後由全體股東表態決定,如果全體股東仍無法解決分歧,則有CEO最終拍板定奪;CEO承擔決定後果的主要責任;
六、入夥退夥機制:
1、新股東進入原則:
如項目發展需引入新股東,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A、專業技能與現有股東互補而不重疊;
B、需經過多數(或全體)股東面試認同;
C、股權比例需經過全員股東商業決定;
D、從全體股東按原股權比例稀釋;
2、合夥人退出原則:
A、某合夥人因能力精力或時間不能勝任項目發展需要,已經嚴重阻礙項目發展,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後可與該合夥人解除合夥關係;該合夥人之前的投資額按半年期分 2 次無息返還;該合夥人的技能及精力投入根據股東會按行規表決折算為相應費用補償;
B、某合夥人因主觀因素主動退出該項目,通過向股東會提交申請,經過全體股東表決通過後可與該合夥人解除合夥關係;該合夥人之前的投資額按 1 年期分 4 次無息返還;該合夥人的技能及精力投入不做任何補償;該合夥人不再享有項目的任何權益;
七、項目推進計劃:
八、項目保護原則:
1、四方都須對該項目的商業模式、軟件代碼和設計保密並承諾不對第四方公佈;
2、四方都不能與任何公司外同行展開類似業務的合夥或合作,否則視為嚴重違約並自動退出項目,不再享有項目任何股權及權益;
九、項目終止原則:
1、如遇天災、政策、法律,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項目終止,四方皆不承擔法律責任;
2、該項目如在年月前仍未達到目標經全體股東表決通過後可終止;四方皆不承擔法律責任;
3、如有違反本協議以上任何一條條款者,視為違約並自動放棄所持股權及權益;
十、其他補充説明:
1、未盡事宜四方協商處理,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2、如的確遇到不能協商一致之事宜,四方同意在廣州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三份,四方簽字後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簽署日期: 簽署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