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收養中國人子女收養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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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收養人):
國籍:
證件類型與證件號碼:
住所:
電話:
乙方(送養人): 省 市 福利院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電話:
甲乙雙方就收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1條被收養人的基本情況
被收養人姓名:
性別:
年齡:
健康狀況:
現住址:
第2條收養人的基本情況
收養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證件類型與號碼:
國籍:
宗教信仰:
工作單位:
職務:
現住址:
第3條送養人的基本情況
送養人: 省 市 福利院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送養理由:
第4條有關確認
4.1收養人的情況(健康、財產等收養法規定的條件)符合收養的條件。
4.2收養人保證在收養關係存續期間,盡扶養收養人之義務。
4.3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到 民政局辦理收養登記手續。
4.4公證:各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無須辦理公證手續(法律要求的需要認證的收養人材料除外);
(2)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各方到具備相應資質的公證機關辦理公證。
4.5送養人同意對收養事宜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方或被收養人透露。
第5條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各方簽署且辦理法定的登記手續之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