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贈與合同(通用版)
不動產贈與合同(通用版)
甲方(贈與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送達地址:
乙方(受贈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送達地址:
甲方自願將其不動產贈與乙方。雙方經平等協商後,達成如下贈與合同:
第一條贈與的不動產基本情況:
1、不動產位於:
2、不動產基本情況:
第二條贈與人的權利與義務
1、贈與人的權利
1)不動產所有權轉移於乙方前,甲方有權使用該不動產或將其出租給第三人,且有權獲取因出租該不動產所產生的收益。
2)甲方可根據需要要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以及接受贈與之同時履行一定的義務。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贈與人的近親屬。
(2)不履行對贈與人的扶養義務。
(3)不履行本合同中約定的義務。
2.贈與人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轉移不動產所有權於乙方。
(2)附義務贈與中,贈與財產有瑕疵的,應當在附義務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合同所指不動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三條受贈人的權利與義務
1、受贈人的權利
1)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及時為其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手續,轉移不動產所有權於乙方。
2)附義務贈與中,贈與財產有瑕疵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承擔相應損害賠償責任。
2、受贈人的義務
1)若贈與合同附義務,乙方應當按合同約定履行贈與所附義務。
2)甲方依合同約定撤銷贈與時,乙方應向甲方原樣返還不動產,並配合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手續。
第四條贈與標的登記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到不動產登記管理部門共同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手續。
第五條特別約定
經雙方協商一致,約定贈與所附義務為:
受贈人應當保證贈與不動產的完整性,未經贈與人准許不得隨意裝修、拆分,否則贈與人可以隨時解除贈與。
第六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