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規定逾期審車怎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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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法規定逾期審車怎麼處罰?

交通法規定逾期審車怎麼處罰?

會被罰款,一般最高是罰款200元,駕駛證扣3分,扣留機動車。

根據交通法的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二、汽車年檢的具體時間

機動車在年審截止日期前3個月就可以參加年審,年檢的截止日期我們可以看一下行駛證的附頁,上面寫着檢驗有效期至某年某月。

三、特殊情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汽車年檢過期了怎麼辦?

目前公安交管部門已推出的疫情防控期間駕駛證審驗換證、機動車檢驗等業務“延期辦”政策繼續適用,對駕駛證逾期未換證、未審驗、機動車逾期未檢驗等情形,不予進行處罰,具體恢復期限將根據疫情變化情況另行確定。

四、汽車年檢有關規定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麪包車除外)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符合免檢條件的直接申領檢驗標誌。超過6年不滿10年的,從2020年11月20日起,檢驗週期由每年檢驗1次放寬至每兩年檢驗1次,即私家車10年內僅需上線檢測2次,分別是第6年、第8年。

對10年以上的私家車,仍然按照原規定的檢驗週期執行,即10-15年的,每年檢驗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檢驗一次。

五、6年免年檢的條件

1、機動車為非運營車輛;

2、車輛核定載人數為6人及以下。

3、行駛證上註明的車型:轎車(微型、小型、中型、大型)、微型普通客車、微型越野客車、小型普通客車、小型越野客車、小型專用客車;

4、自出廠之日起4年內辦理登記註冊手續的車;

另外,屬於免檢範圍的車輛,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6年內仍按原規定每2年檢驗1次。

5、年免檢指的是6年內免除車輛到檢測站上線檢測的程序。而這個程序只是車輛年審中的一個步驟,車主仍需要每兩年到交警部門領取檢驗合格標誌,辦理相關年審手續。且第6年,車輛需上線年檢。

綜上所述,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及時查看自己的行駛證確定好年審日期,一般在年審前三個月即可參加機動車的年審,如果超過規定的日期會受到行政處罰,根據具體的逾期數會分別處罰,輕則罰款扣分,重則吊銷駕駛證,所以還是要及時送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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