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酒後駕駛和醉酒駕駛的區別是什麼
儘管説酒駕和醉駕都是我國絕對不允許存在的一種行為,但是相對來説,醉駕要比酒駕的危害更大,在檢測標準和量刑標準上都是不一樣的。醉駕其實在某種程度上來説更容易釀成較大的交通事故,危害是不可估量的。下面小編就詳細為大家介紹一下,酒後駕駛和醉酒駕駛的區別是什麼?
一、酒後駕駛和醉酒駕駛的區別是什麼?
根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的相關規定,對酒後駕駛的標準幅度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20mg。其中:
“飲酒駕駛”的幅度標準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在大於等於20mg,小於80mg之間,即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20mg≤飲酒駕駛酒精量<80mg;
“醉駕”的幅度標準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在大於等於80mg。
二、酒駕:
1、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責,並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2、酒駕罰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暫扣駕駛證6個月;再次酒駕拘留10日和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
3、酒駕營運機動車,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且5年禁駕。
三、醉駕入刑定罪,酒後駕車嚴重威脅到他人和自身的生命安全,酒後駕車的危害表現:
1、觸覺能力降低。
飲酒後駕車,由於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2、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飲酒後,對光、聲刺激反應時間延長,本能反射動作的時間也相應延長,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如眼、手、腳之間的配合功能發生障礙,因此,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
3、視覺障礙。
飲酒後可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領會交通信號、標誌和標線。同時飲酒後視野大大減小,視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標,對處於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
4、心理變態。
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地估計自己,對周圍人的勸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幹出一些力不從心的事。
5、疲勞。
飲酒後易睏倦,表現為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的行為。
科學研究發現,駕駛員在沒有飲酒的情況下行車,發現前方有危險情況,從視覺感知到踩制動器的動作中間的反應時間為0.75秒,飲酒後尚能駕車的情況下反應時間要減慢2-3倍,同速行駛下的制動距離也要相應延長,這大大增加了出事的可能性。資料表明,人呈微醉狀開車,其發生事故的可能性為沒有飲酒情況下開車的16倍。所以,飲酒駕車,特別是醉酒後駕車,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嚴重的。
我們可以看出,針對酒駕和醉駕的檢測標準有所不同,另外不管是酒駕醉駕,都會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醉駕的危害是十分大的,如果一旦釀成交通事故,對當事人來説連後悔的機會都沒有。因此生活當中,喝酒勿開車,開車勿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