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頂包沒被發現會怎麼樣?
喝酒之後開車在我們國家的法律當中明確的規定了是不允許的行為,對於醉駕的處罰我們國家的規定也是非常的嚴重的,所以很多人都想盡辦法逃避醉駕處罰。其中就有頂包酒駕的行為,如果説頂包酒駕發現的話是會有相應的行政處罰,而且會同酒駕人一起進行處罰。
頂包酒駕不構成犯罪,根據具體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酒駕並沒有觸犯刑法,屬於違反交通法規,依法要受到行政處罰。而包庇罪的犯罪對象是各種依照刑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人。
具體法律依據如下:
1.《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規定:
窩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第三百一十條 【窩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首先,要確認酒駕是否達到醉駕標準。
一、如果酒駕沒達到醉駕標準“頂包”(即是頂替者),被發現後,涉嫌包庇,會被拘留、罰款;肇事者也會被拘留、罰款。
二、如果肇事者構成醉駕,則涉嫌危險駕駛罪。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行為。
“頂包”者就涉嫌包庇犯罪。包庇罪 窩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
這樣都會判刑的。
醉駕頂包如果被發現的話是有包庇罪方面的處罰的,同時如果醉駕證實了的話雙方都是需要按照醉駕來進行處罰的。所以説對於這方面我們需要注意的問題是有很多的,我們在做事情的時候一定要遵循我們國家的法律,否則肯定都是有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