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醉駕是否開除公職?
一、警察醉駕是否開除公職?
警察醉駕是會被開除公職的,警察觸犯以下5條的會被開除公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五條禁令:
1、嚴禁違反槍支管理使用規定,違者予以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辭退或者開除。
2、嚴禁攜帶槍支飲酒,違者予以辭退;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開除。
3、嚴禁酒後駕駛機動車,違者予以辭退;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開除。
4、嚴禁在工作時間飲酒,違者予以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辭退或者開除。
5、嚴禁參與賭博,違者予以辭退;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二、刑法對醉駕的處罰是怎樣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醉駕的處罰
第九十一條第二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九十一條第四款,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第九十一條第五款,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警察作為國家公務人員,執法人員,在平常就應該潔身自好,以己律人,駕車在外的話是不能夠喝酒的,如果警察酒駕或者是醉駕被抓的話,根據公安部的相關禁令,是會被辭退,如果情節嚴重的話,犯有重大事故,那麼就是開除了。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