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怎麼防止財產轉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4W

夫妻離婚怎麼防止財產轉移?

一、夫妻離婚怎麼防止財產轉移?

夫妻離婚可以通過公證財產的方式防止財產轉移,雙方對財產進行約定時,不僅要約定婚前財產,還應該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以及離婚時的財產如何分割進行約定;同時,夫妻雙方也可以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私下約定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後共同財產的歸屬。

(一)對婚前、婚後財產進行公證,財產公證是對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歸屬的確定,公證了的財產,對方是很難在離婚前轉移的;

(二)雙方對財產進行約定時,不僅要約定婚前財產,還應該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以及離婚時的財產如何分割進行約定;同時,夫妻雙方也可以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私下約定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後共同財產的歸屬;

(三)購置高檔物品後要登記造冊、複寫購物票據等,在生活中我們會購置一些高檔物品,對高檔物品要保存好上面提到的材料;

(四)對家庭大宗財產要進行拍照、列表,並有意識地尋找證人。這個可能會激化矛盾,如果需要做的,還是祕密進行比較好。

(五)留心對方存單的賬號、在哪個銀行存的錢,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證據。同時,還可以從交水電費、手機費等收據上,瞭解對方有哪幾個銀行的賬號,餘額還有多少。

(六)瞭解對方賬號,為以後避免出現財產轉移做鋪墊。

二、起訴離婚財產被轉移怎麼辦?

如果還未起訴或已經起訴,發現另一方已經在轉移、變賣、毀損財產,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1、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可以在起訴前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本院接受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後,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立即執行。當事人在採取保全措施後十五日內不起訴的,解除財產保全。

2、當事人提出財產保全申請,經審查可作出財產保全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當事人提出訴前保全未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4、當事人對財產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5、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6、房屋轉讓被隱瞞一方當事人會向法院另行提起訴訟,將配偶及房屋受讓人列為共同被告,請求確認房屋轉讓行為無效,若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對方實施了據證明之日起兩年內行使。

轉移隱藏財產的行為,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責令其交出,並可以主張不分或少分財產給對方;還可以要求法院對妨礙民事訴訟違法行為予以法律制裁。

若在訴訟過程中無足夠證據證明對方轉移隱藏了財產,在離婚之後取得足夠證據證明時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這一般應在有證明之日起兩年內行使。

由於民事主體在與他人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並且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積累了一定的共同財產,但是此時感情破裂又不想分割一部分財產給他人,會採取一定的方式轉移這些共同財產,此時另一方主體需要採取適當的方式防止其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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