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離婚民政局要拿財產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6W

法律上離婚民政局要拿財產嗎

法律離婚民政局要拿財產嗎

離婚民政局不用等財產分割完有離婚協議雙方簽字,再拿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一起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當時就可以拿到離婚證後面如果一方不按離婚協議分割財產,有糾紛無法協商,可以再起訴,要求對方按協議履行。

去民政局離婚需要帶什麼證件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券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

協議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雙方通過協議方式離婚的,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協議離婚具體需要的材料手續如下: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五)、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

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註銷後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佈: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離婚的時候,去民政局不用等到離婚財產分割後再去的,可以當場在辦理離婚的時候進行財產分割,並且民政局可以進行財產的協議分割證明。那麼對於離婚財產的分割,雙方應該分清楚共同財產和非共同財產,並且對於離婚財產中涉及到的債務債權,都是應該調查清楚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