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婚前房產更名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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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婚前房產更名流程是什麼?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時廢止。

一般男女雙方在結婚前會涉及到購買房產、車產等問題。在婚前已經購買了房產的一方,如果想要在房產證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是需要辦理房產更名的手續的。婚前房產更名流程是什麼?婚前房產更名需要攜帶哪些材料?

一、婚前房產更名流程是什麼?

房產證上加名字及辦理費用,主要分為三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有房無貸

辦理流程是: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複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第二種情況:有房有貸

辦理流程是: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諮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 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第三種情況:如果還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源關係的,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複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需要交如下費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費。

2、不滿5年,5.5%的營業税加1%個調税(時間段從產證發證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滿5年則不需要。

3、萬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約5元(各區交易中心不一樣)。

5、男方轉讓50%,所有的税按市場價格計算,如果100萬的房子記税值就是50萬。

6、產證上有幾人轉讓的,產證權益按平均分。

二、離婚後財產怎麼分割

1、雙方協商決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第二款: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我們可以看到,如果是婚姻中一方的婚前房產,那麼辦理房產證名字變更時,是要分為兩種情況來處理的。一種是沒有房貸的情況,雙方需要攜帶身份證、結婚證以及房產證到房屋交易中心進行辦理。如果是有房貸的情況,雙方需要在辦理更名變更前到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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