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現在是否存在事實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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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現在是否存在事實婚姻

一、現在是否存在事實婚姻

沒有

夫妻關係是指由合法婚姻而產生的男女之間的人身和財產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夫妻關係是家庭產生的前提,是的基礎和核心。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夫妻關係包括夫妻人身關係和夫妻財產關係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夫妻人身關係:夫妻人身關係是指沒有直接財產內容、夫妻在身份上的權利義務關係。

具體包括: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和干涉;雙方都有撫養教育子女和管教、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二)夫妻財產關係:夫妻財產關係是指夫妻之間在財產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它是夫妻人身關係引起的法律後果,直接體現一定的經濟內容。

二、結婚登記的具體程序

1、申請

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户籍證明、照片、所在單位或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結婚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和單位證明必須認真審查,對當事人進行詢問,還可以作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鑑定,以便查明當事人是否符合結婚的條件。

3、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全面審查瞭解,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並向當事人説明理由。如果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經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也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目前已經沒有婚姻關係了,夫妻雙方如果想要結婚的話,必須要符合法定結婚的條件,然後去有關部門申請領取結婚證,這樣才是屬於法律意義上的婚姻受到法律保護的婚姻關係,否則的話是屬於無效的婚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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