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財產分配協議書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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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財產分配協議書怎麼寫?

一、繼承財產分配協議書怎麼寫?

遺產分配協議書

被繼承人:

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

被繼承人李某於年月日意外身亡,留下遺產尚未分割,繼承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各繼承人應當本着妥善處理被繼承人後事,構建和諧的家庭氛圍為原則,合理處分被繼承人遺產,不得侵吞、奪佔或企圖侵吞、奪佔其他繼承人的份額。

各繼承人應當本着利於被繼承人孩子成長原則,照顧未成年人的利益,在遺產範圍內扣除元作為孩子撫養費用。

各繼承人承諾遵守被繼承人遺書中的意思表示,簽署本協議前後均不得違背遺書中所明確的內容。

各繼承人確認,依據法律規定,被繼承人名下所有財產系夫妻共同財產,其中二分之一屬於被繼承人之妻吳某女士所有;餘下的二分之一作為被繼承人遺產進行分割,各繼承人繼承此遺產的四分之一。

為了充分發揮財產的利用價值,各繼承人同意,在分割遺產後不再共有遺產或其部分。繼承人吳某女士折價補償給繼承人、共計人民幣

元,作為繼承人、應分得全部遺產份額的差額,支付後,繼承人不再享有繼承被繼承人其他任何財產的權利。

被繼承人所負債務元,由繼承人、共同承擔;為處理被繼承人後事所有開支共計元人民幣,從被繼承人遺產中扣除。

本協議在市區簽署,因本協議發生的糾紛或與本協議內容相關的糾紛,由區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六份,各繼承人執一份,主辦律師執一份,公證機構留存一份。

繼承人:繼承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二、遺產分配問題一般有哪些

1、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劃歸配偶所有,其餘的才是被繼承人的遺產。

2、遺產如果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既不屬於被繼承人個人財產、也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他人(包括子女)的財產。

3、遺產應先扣除被繼承人生前所欠的債務或應交的税款。

4、遺產應先扣除被繼承人用合法有效的遺囑方式贈給國家、集體和他人的財產。

現實生活當中大多數人關於財產的繼承分配方面的問題並不知道如何來進行處理,實際上如果想要在自己的生前作出非常明確的規定的話,完全是可以通過自書遺囑的方式來進行一些約定的知識,符合我們國家《民法典》當中的基本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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