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可以繼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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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可以繼承嗎?
1、著作權中的人身權不可以繼承,只要財產權可以繼承。因為著作人身權是專屬性權利,是不可以繼承的。著作人身權,又稱著作精神權利,指作者對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種與人身相聯繫或者密不可分而又無直接財產內容的權利。
2、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具體如下
(1)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佈於眾的權利;
(2)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4)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二、著作權繼承應注意哪些問題?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以下問題值得注意:
1、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後,其對合作作品享有的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
2、繼承人一般不能繼承作者的著作人身權,但有責任對其進行保護。
作者死亡後,其著作權中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由作者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保護。著作權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其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保護。
3、作者生前未發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確表示不發表,作者死亡後50年內,其發表權可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行使;沒有繼承人又無人受遺贈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如果作者生前明確表示不得發表,則在該作品的保護期內不得發表。作者死亡後,他人不得刪除更改其在作品上的署名。未經作者授權,他人亦不得行使作品的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
著作權可以被劃分為人身權、財產權兩大類,根據規定,只有是財產類型的著作權,才有可能會被著作權人的第一、或者是第二順位的繼承人繼承。當然,若是著作權人死前,已經訂立了有效遺囑的,則需要按照遺囑,分配財產類型的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