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結婚還需要彩禮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W
旅行結婚還需要彩禮嗎?

一、旅行結婚還需要彩禮嗎?

是否需要贈送彩禮是看雙方具體的協商,通常是出於雙方自願的情況給或者不給彩禮的。不管雙方是旅行結婚還是其他結婚是否收彩禮不是根據雙方的結婚形式來,而是看雙方當地的風俗以及雙方是否經過協商一致答應不要彩禮或者不要聘禮。如果女方和男方協商之後都決定不要彩禮,那麼此刻才可以不用結婚收彩禮。

如果是索要彩禮錢、首飾錢等,就是違反了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還有就是是通過媒人要對方索要,而且現今社會的索要有車、房才結婚的“風俗”也違反了這一條,婚姻是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的,而不是金錢。

彩禮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戀中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在今天的互聯網中,還指朋友之間互贈彩票、祝福的一種行為,例如在彩禮網上用户只要知道朋友的手機號或郵箱,就可以很簡單為朋友送上幾注彩票和一段圖文並茂的祝福,不僅關心、維繫了朋友,同時也傳遞着希望朋友發財等美好寓意。

二、哪些情況不予返還結婚彩禮?

第一、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

第二、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雖不滿兩年,但生育子女的。

第三、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就司法實踐中如何掌握第三種情況作以下幾點説明:首先要求“確已”用於共同生活。

這就要求接受彩禮的一方,要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加以證實,避免依此為藉口拒絕返還彩禮;其次女方在“結婚”前購買的嫁粧,雙方共同使用,不能視為用於共同生活。因為女方的嫁粧是其“婚前”財產,在雙方共同生活期間,男方也有其婚前財產用於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該項規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員因生活、生產需要並實際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雙方患病花費、共同經營投資等。

其實我國法律禁止的是借婚姻索取財物的行為,並不禁止在結婚時給付彩禮的行為,因為給付彩禮是我國的一項風俗,在彩禮給付之後,如果想要請求收受彩禮的一方予以返還的話,那麼就需要滿足法定的彩禮返還的條件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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