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不住一起會不會自動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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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年不住一起會不會自動離婚?
分居是不會自動離婚的,分居只是起訴離婚,調解無效,應該准予離婚中的一個條件,具體規定如下: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在我國,未取得離婚證,都不算正式離婚的,如果未取得離婚證的情況下和他人結婚是無效婚姻,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離婚需要經過法定的程序,通常需要訴訟的方式離婚,因為離婚都伴隨這糾紛,協商是很少的,所以通過法院的介入來處理離婚案件,一般具備感情破裂的要素就可以離婚。